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1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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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00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00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招标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 地块 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00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已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海淀发改(核)〔2023〕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永丰数字先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地块,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00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实创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00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97156.8300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86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 地块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01 地块 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00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项目-幕墙工程所有招标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001-01商业办公楼、001-02商业办公楼、001-03酒店楼、001-04地下车库出口楼(1#人防出入口)其中包含标准层幕墙系统、首二层幕墙系统、屋面幕墙系统、立面装饰翼幕墙系统、玻璃栏板系统、玻璃雨棚系统、吊顶包柱幕墙系统、铝板装饰线条系统、蜂窝板幕墙系统、外阳台幕墙系统、出屋面穿孔板幕墙系统、陶板幕墙系统在幕墙上的预埋,及其他专业在幕墙上开口、封填、打胶封闭等收口工作。”

  2.6其他幕墙总面积为48,928.7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为14,810.92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高度为45米。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五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6800万元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或建设规模3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类似工程描述)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限制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5 年06月20日09时30分至2025年06月25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